规范性文件

审查建议提交

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受理须知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电子受理页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平台提起审查建议。审查建议受理须知如下: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本页面提起审查建议的,应当如实填写审查建议提起人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制定机关、建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名称、审查的事项和理由等。信息填写不全的,将无法提交审查建议。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本页面对下列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建议:

(一)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 (二)沙坪坝区监察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各镇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对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请向有权受理的机关提出。

三、“审查的事项和理由”主要围绕下列情形进行填写:

(一)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本市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二)是否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

(三)是否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四)是否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对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做出调整和改变;

(五)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六)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