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黄 燕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周 敏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左 婧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
张 岩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辛 灵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冯振阳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黄 燕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周 敏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左 婧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友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龙云明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马劲东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破产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 原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赵咏梅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宗 新的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